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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艺术学院2014年省外招生简章(四川省)

发布时间:2014-3-7

一、云南艺术学院招收专业、学制及收费情况

系别

招 收 专 业

万元/学年

录取原则

音乐

类各

专业

音乐表演(演唱、中国乐器演奏、键盘演奏、管弦打击乐演奏)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舞蹈

类各

专业

舞蹈学(舞蹈教育)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舞蹈编导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舞蹈表演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艺术教育本科

4

1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美术

类各

专业

美术学(史论)本科

4

0.85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插画)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雕塑本科

5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摄影(艺术摄影)本科

 

4

 

1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艺术

设计

类各

专业

艺术设计学本科

4

0.85

按文化排名择优录取

视觉传达设计本科

4

1

按文化排名择优录取

环境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艺术设计)本科

4

1

按文化排名择优录取

产品设计(民间艺术与现代设计)本科

4

1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

4

1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动画本科

4

1

按文化排名择优录取

视觉传达设计(技术与应用)本科

4

1

按文化排名择优录取

 

注:

1.2014 年我院预计面向全国部分省(区)招收各专业新生共3000 人,文理兼招,无级差;

2.2014 年我院设点考试省(区)的考生,只能在生源地考区参加考试。专业成绩分省排名(具体时间请关注当地招办相关通知),专业考试合格初选线由我院根据各专业的特点自行确定;

3.根据教育部规定,云南艺术学院是全国“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之一,自行划定本院在全国各省(区)招生录取时的各专业文化最低控制线,录取前报有关省(区)招办或招生考试院备案;

4.录取时,文化与专业成绩均必须达到最低控制线,且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40 分以上,方能按各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5.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不能满足录取要求时,按第一志愿第二专业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投档,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相关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地 点:成都市第三中学

报名时间: 2014 年1 月3、4 日

考试时间: 2014 年1 月5、6 日

注:具体考试安排于考试前一日详见考点考试安排。

三、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一)音乐表演(演唱、中国乐器演奏乐、键盘演奏、管弦打击乐演奏)本科(实行一次性考

试,总分300 分)

1. 听音记谱——笔试,音高、音程、和弦、节奏、调式、旋律等。满分100 分。

2. 专业主科(面试)——采用“现场录像(3 分钟以内)、带回本院集体评分”的办法。请考生根据以下各专业方向的考试要求,准备考试内容。满分200 分。

⑴ 演唱方向:演唱自选歌曲一首;

⑵ 中国乐器演奏方向:演奏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⑶ 键盘演奏方向:

钢琴演奏:演奏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手风琴、巴杨琴演奏:演奏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⑷ 管弦打击乐演奏方向:

管乐演奏:演奏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弦乐演奏:演奏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西洋打击乐演奏:用木琴或马林巴演奏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二)舞蹈学(舞蹈教育)本科(总分300 分)(注:本专业限招女生)

1.舞蹈素质测试——基本素质,满分150 分。

2.舞蹈自选片段——限2 分钟以内,满分120 分。

3.舞蹈基础理论——面试,满分30 分。

(三)舞蹈编导本科(总分300 分)

1.自创舞蹈片段——限2 分钟以内,满分90 分。

2.即兴表演——满分90 分。

3.命题创作——满分120 分。

(四)舞蹈表演本科(总分300 分)

1.舞蹈素质测试——含身高、体重、指距、上下身比例、形象及能力测试。满分120 分。

2.舞蹈自选片段——限3 分钟以内,满分120 分。

3.舞蹈即兴模仿——满分60 分。

(五)艺术教育本科(总分300 分)

1.舞蹈基本素质测试——满分50 分。

2.音乐基本素质测试——满分30 分。

3.舞蹈自选片段——限2 分钟以内,满分100 分。

4.声乐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满分120 分。

(六)美术类各专业、艺术设计类各专业<含方向>(实行一次性考试,成绩共用,考生可根据考试成绩及录取原则填报相关志愿,总分300 分)

1. 素描——结构准确,造型生动,构图完整。(3 小时,满分150 分)

2. 色彩——限用水粉、水彩工具表现。(3 小时,满分150 分)

四、报考条件及专业要求

(一) 报考条件:按当地省(区)要求报考。

(二)专业要求:

1.声乐演唱类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听音、辩音、节奏感、音乐记忆力和识谱能力(简谱或五线谱均可),发声器官良好,能较完整地演唱歌曲,会一种乐器或具备学乐器的条件;乐器演奏类考生应能较熟练地进行本专业乐器演奏,演奏基本方法正确,具有较好的音准、节奏感、具有较强的音乐表现能力。

2.美术类和艺术设计类各专业考生应无色盲、色弱。

五、报名考试程序

按相关省(区)规定办理。

六、政审、体检及录取

1.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负责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

2.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各专业录取原则,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后,按计划择优录取。

3.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云南艺术学院纪委对招生考试及录取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0871-6593713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七、其它

1.视觉传达设计(技术与应用)本科专业学生由云南艺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负责培养。

2.考生所需的画具、乐器(钢琴除外)一律自备。

3.报考费、车旅费、食宿费自理。

4.误考、缺考一律不予补考。

5.考试成绩可通过云南艺术学院招生网查询,不公布、不查卷、可查分。

八、学院地址:

学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 号 邮编:650500

电话传真:0871-66249078 0871-65937127 0871-65937128(兼传真)

招生网址: zs.ynar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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