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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海音乐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4-3-7

学院概况

星海音乐学院位于岭南文化中心——广州,是华南地区唯一的高等音乐专业学府。学院创建于 1957 年,原名为广州音乐学院,1985 年为纪念广东籍人民音乐家冼星海,更名为星海音乐学院。学院始终以培养高素质音乐人才为己任,传承岭南音乐文化,践行“求真、尚美、崇德、敬业”的校训,服务华南地区的经济文化建设。

学院现设有音乐学系、作曲系、现代音乐系、声乐系、民族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音乐教育系、艺术管理系、流行音乐系、乐器工艺系、舞蹈系、音乐基础部和研究生部等 17 个系(部、室),还设有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音乐研究所、岭南音乐发展研究中心,拥有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联合)和 4 个实验乐团。学院的专业设置涵盖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录音艺术、音乐表演及舞蹈等各个领域,目前已形成教学、创作、表演与研究四位一体的学科体系。近年来,我院在学科建设上取得了重大突破。钢琴、音乐学专业被列为广东省高校名牌专业;音乐学学科被定为广东省高校 A类重点建设学科;音乐学、音乐表演、录音艺术专业被教育部批准为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

学院坐落于美丽的广州大学城,校园环境优美,教学条件优越,拥有现代化的音乐厅、专业录音棚、电子音乐制作中心各类排练厅、学术报告厅和琴房大楼等教学设施,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学习环境。学院还与星海音乐厅、广东电视台、珠江钢琴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和合作关系,丰富学生的校外艺术实践活动。近五年来,我院毕业生的就业率稳居全省高校前列。

星海音乐学院是艺术家成长的摇篮,欢迎渴望学习音乐、舞蹈艺术的莘莘学子报考我院,在美丽的广州大学城放飞你的艺术梦想。

一、招生系别、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 ;系别 ; 专业(方向); 招生; 计划; ; 学制
音乐学; (130202) ; 音乐学系 理论音乐学 25 五年
应用音乐学; 四年
音乐教育系 音乐教育(声乐、钢琴); 210
音乐教育(器乐)(只招收广东省考生);
艺术管理系 社会音乐管理(声乐、钢琴); 110
艺术管理(在广东省普通类二本文、理科录取); 40
乐器工艺系; 钢琴调修、提琴制作; 15
作曲与作曲; 技术理论; (130203) 作曲系 作曲 30 五年
视唱练耳 5 四年
现代音乐系;; 影视音乐创作 30 ;
录音艺术; (130308) 现代音乐系 ;;电子音乐制作
音乐表演; (130201) 现代音乐系 现代器乐演奏(包括:爵士钢琴、爵士萨克斯、爵; 士长号、爵士小号、爵士鼓与现代流行打击乐、爵; 士贝斯、吉他); 20
声乐系 美声演唱 45
民族声乐系 民族声乐演唱; 35
钢琴系; 钢琴演奏 ; 55
管弦系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 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管、圆号、小号、中音; 号、长号(包括低音长号)、大号、打击乐、竖琴 65
民乐系 二胡、高胡、扬琴、琵琶、三弦、阮、古筝、笛子、; 笙、唢呐、大提琴、低音提琴、民族打击乐 60
流行音乐系 流行音乐演唱; 45
电子键盘演奏; 20
指挥专业;;指 指挥(乐队、合唱); 4
舞蹈表演; 130204 舞蹈系 舞蹈表演与教育 80
舞蹈学; (130205) 舞蹈系; 舞蹈与音乐; 80

 

★ 招生计划最终以广东省招生办的公布为准

二、报考时间、地点及专业

(一)广州考点

(1)报名网址: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 www.xhzsb.com

(2)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2014 年 2 月 17 日—23 日

(3)网上填报曲目时间:2014 年 2 月 17 日—28 日

(4)考试时间:2014 年 3 月 3 日—9 日

(5)考试地点: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排练楼

(二)北京、上海考点

报考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和上海音乐学院部分专业且取得该院相应考试资格的考生(详见下表) ,在不影响该院招生录取的前提下,可兼报我院,并可在院校考试期间向其招生办索取《星海音乐学院外考点报考指南》。

我院将调阅考生考试的录音录像资料,由我院组织专家进行重新评定;视唱练耳和乐理采用相应院校的成绩。

考试院校

 报名 资格

 

报名缴费时间

招生专业(方向) 

中央 

音乐学院

取得初 

试资格

 

 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 

网上报名缴费 

2 月 24 日-3 月 10 日

声乐系、民族声乐系、 

钢琴系、 管弦系、民乐 

系(我院对应各专业)

 

 

 

 

中国 

音乐学院

取得三 

试资格 

 

 

上海 

音乐学院

取得复 

试资格 

上海音乐学院现场报名 

缴费,时间:3 月 1 日

所有音乐表演专业、音 

乐教育专业 

(1)由于中国音乐学院录取要求,我院无法调阅获得其“正取”资格考生的录像资料,不能进行重新评定,报名费一律不退还。

(2)获得上海音乐学院“填报志愿通知单”的考生,不得兼报我院。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说明

(一)招生对象:

符合 2014 年普通高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报考说明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点报考,缴费确认后即不可更改。

2.每位考生限报三个专业(方向),如所报专业考试时间发生冲突,由考生自行取舍。

3.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时填写高考准考证号;无号者请在得知后及时登录我院招生网补填。因无高考准考证号所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4.民乐系、管弦系、乐器工艺系及现代音乐系现代器乐演奏专业,系内各专业(方向)之间不可兼报。

5.广东省考生须按下表中的要求参加相应考试:

系别(专业)

广东省考生报考要求 

统考 

统考+校考

校考

音乐教育系

√ 

 

 

艺术管理系 

(社会音乐管理专业)

√ 

只需网报缴 

费,不需参 

加考试 

音乐学系、作曲系、现代 

音乐系、指挥专业、乐器 

工艺系、声乐系、民族声 

乐系、钢琴系、管弦系、 

民乐系、流行音乐系 

 

√ 

(对应主考项, 

理论专业除外) 

 

舞蹈系 

 

 

√ 

艺术管理系 

(艺术管理专业) 

统考或北大、清华、中大、华工艺术特长生考试或我院专业面试 

 

★ 特别提醒(只适合广东省考生):

(1)考生除报考音乐教育系外,报考其他各系均需办理我院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

(2)报考艺术管理系(社会音乐管理专业),无需参加我院校考,仅需办理我院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专业总分=统考主考项×85%+ 视唱练耳×10%+乐理×5%。

(3)既报统考又报校考的考生,视唱练耳和乐理两科只需参加统考,无需参加我院校考,重考者按最低成绩计算。

(4)除舞蹈系及艺术管理系(艺术管理专业)外,报考其他各系各专业,须达到省统考本科资格线,方可报考我院。

(5)免试考生需办理网上报名、网上填报曲目、网上缴费以及初试结束后换领复试准考证的手续:

·具有星海音乐学院附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除钢琴系、电子键盘演奏专业外,报考对应主修表演专业时可免初试(由附中统一提供证明) ;

·报考电子键盘演奏专业的广东省考生,统考钢琴主考项 82 分(含 82 分)以上者可免初试。

(三)网上填报曲目、缴费

1.曲目填报要求:

考生应根据《专业考试大纲》的要求,在招生网进行填报,所报曲目用于考场进行电脑抽签。漏报、错报影响

考试者,自行承担责任。

2.报考费:

(1)广州考点:初、复试费各 200 元/每专业。

(2)外考点:初、复试费各 235 元/每专业。

★ 网上缴费流程请查阅招生网上相关说明,缴费后所缴费

用一律不退还。

四、考试说明

(一)专业课考试:考试内容详见附录。

(二)文化课考试:

考生须按相关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要求,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全国高考)。

五、华侨、港澳台学生及留学生的报考规定

(一)报考相关规定

1.华侨和港澳台学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 )规定条件的,可以报考我院。联招办地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12 楼(广州市中山大道69 号),电话:(86­20)38627826。

2.符合教育部《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的外国留学生, 须持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 4 年 (含)以上,且最近 4 年(截至入学年度的 4 月 30 日前)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 2 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 9 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特殊情况者,按照广东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办理。

(二)考试

1.专业课考试:报考事宜按简章第二、三点的规定执行。

2.文化课考试:

(1)华侨和港澳台学生按联招办要求,到我国内地有关城市或驻外使领馆等有关机构办理报名。报名时间、地点、手续、科目及时间等,按联招办的相关规定执行,考生可向上述机构咨询。

(2)留学生须参加我国“汉语水平考试” (HSK)达到中等 C 级以上或“新汉语水平考试” (HSK)达到五级180 分以上程度。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

在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院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经政审体检合格,按照“专业志愿优先、保护高分考生”的原则录取。具体为: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按专业成绩或综合分高低依次进行录取;专业排名前 30%的考生若第一志愿未被录取,则其后续志愿依次替补为第一志愿,与第一志愿考生同时进行排名录取。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再从第二志愿考生中进行排名录取。(以上“志愿”均指院内专业志愿。)

★ 录取原则以 《星海音乐学院 2014 年本科招生章程》 为准,

考生可通过招生网查询。

(二)具体细则如下:

1.音乐教育系的广东省考生,在广东省招生办投出的档案中,先按统考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计划数的 60%,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计划数的 40%。

2.艺术管理系(艺术管理专业)只招收广东省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普通类(文科或理科)二本 A 线,在广东省招生办投出的档案中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3.音乐学系的考生,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成绩÷100)×50+(高考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50。

4.其他各系的广东省考生,专业成绩排名在计划内,按专业成绩录取(文化上线即可录取);专业成绩合格且排名在计划外,按综合分录取;综合分=(专业成绩÷100)×80+(高考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20。非广东省考生依据不同专业要求,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5.报考舞蹈系各专业(方向)的考生,男女生分别录取,其他专业(方向)不限。

6.非广东省考生如所在省(区市)要求参加艺术统考,则须参加相应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录取,否则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7.华侨和港澳台学生以及留学生,在专业课、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我院要求的情况下, 参照非广东省考生各专业 (方向)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 说明

• 各专业非广东省招生计划不分配到各省,单个省份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院省外招生总人数的 30%。

• 各系 (专业) 具体招生计划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为保证生源质量,我院有保留不录满计划的权利。

 

七、学杂费、奖学金、入学等

(一)学杂费标准

1.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13】34 号文件,学费 15000元/年,留学生 25000 元/年。

2.住宿费:大学城校区 1700 元/年,沙河校区 1800 元/年。

★ 我院所有收费项目均以人民币结算;上述收费项目及金额执行上年度物价标准,如国家调整学杂费,则按新物价标准执行。

(二)奖学金和助学措施

学院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构建了以奖、助、补、贷为主的助学解困体系。

★ 详见《星海音乐学院 2014 年本科招生章程》 。

(三)入学

1.新生入学后,我院随即进行政治、专业、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第一学年实行试读制,试读期间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3.学生入学后除钢琴外,其他乐器应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借。

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

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附录一:考试相关规定及说明

一、相关规定

(一) 考生必须携带专业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考试。迟到者禁止进场,并视为弃考。误考、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

(二) 关于考场伴奏的规定:

1.声乐系、民族声乐系均配备钢琴伴奏,声乐系考生须提供钢琴伴奏五线谱,民族声乐系考生须提供钢琴伴奏谱;考生亦可自带钢琴伴奏或清唱。

2.音乐教育系、艺术管理系、舞蹈与音乐专业的声乐考试统一采用考场配备的钢琴伴奏,考生须提供钢琴伴奏五线谱,不得自带伴奏或伴奏 CD。

3.管弦系复试须采用钢琴伴奏形式(打击乐除外),考生须自带钢琴伴奏 (不得自带伴奏 CD), 考场不配备钢琴伴奏。

4.民乐系初、复试及艺术管理专业的器乐考试须采用无伴奏形式演奏,考生不得自带伴奏。

5.舞蹈系、流行音乐演唱专业考场不配备伴奏,考生应自带伴奏 CD。流行音乐演唱专业的广东省考生须在招生网下载规定曲目伴奏音频,如选考无伴奏音频的音乐剧曲目须自带钢琴伴奏。

(三)考生提供的考试伴奏光盘仅限 CD(WAV)格式(光盘内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音响),光盘曲目顺序须与网报所填相一致,并附上序号目录。考试时如遇伴奏光盘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

(四)考试时,招生考试组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的演奏(唱)时间或抽考作品片段,其行为不影响成绩的评定。

(五)考生必须按照要求演奏(唱)曲目,否则予以扣分处理,扣分细则如下:

1.未按现场抽中显示的曲目演奏(唱),视为弃考;

2.未按规定曲目类型填报或演奏(唱),每首曲目扣 10 分;

3.管弦系考生(打击乐除外)复试时未按要求自带钢琴伴奏,每首扣 10 分;

4.演唱专业考生移调演唱外国歌剧咏叹调,每首扣 10 分;

5.钢琴系、民乐系考生须背谱演奏,否则将取消考试成绩;

6.其他各专业(管弦系除外)未按要求背谱演奏(唱),每首曲目扣 10 分;

(六) “拉帘”的考试考场内,禁止透露考生个人信息,以及做任何打招呼、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违者按违纪处理。

二、相关说明

1.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换领 复试证手续,凭复试证参加专业复试。

2.非表演专业初试不进行淘汰,所有考生均直接进入复试。

3.专业考试期间,我院将在考场公告栏或招生网公布考试 日程安排、复试名单及相关考试说明。最新考试信息以 考场公布为准,请考生密切留意。

4. 考生可于 4 月 15 日—5 月 15 日通过我院招生网查询考试 成绩,我院只寄发专业合格考生的《专业合格通知书》。

5.考场只提供钢琴、双排键电子琴(ELS-01C)、竖琴、马 林巴、定音鼓、排鼓、木琴、爵士鼓及中国大鼓,其他 乐器考生须自备。

6. 《视唱练耳、乐理题型示例》请登陆我院招生网查询。

 

附录二:专业考试大纲

音乐学系

专业(方向) :理论音乐学专业、应用音乐学专业

一、初试:专业课面试【30%】

1.乐器演奏:钢琴或其他乐器,曲目自选;

2.民歌或戏曲演唱(创作歌曲除外);

3.专业对话:考生音乐学习经历与阅读及一般文化知识

☆ 广东考生此面试占 20%,统考主、副考成绩占 10%。

二、复试【70%】

(一)专业课笔试【60%】

1.音乐常识(考试时间 150 分钟)【20%】 :西方音乐史、 中国音乐史、 民族民间音乐及一般音乐知识。

2.命题作文(考试时间 180 分钟) 【30%】:文体要求:议论文,内容与音乐生活有关。

3.中外艺术文史地理常识(考试时间 150 分钟)【10%】 :从中学历史、地理、美术、语文教学内容中出题。

(二)基本乐科(按比例算入总分并划定资格线)【10%】

1.乐理【4%】 ;

2.视唱练耳(笔试与面试) 【6%】 。

参见《附录三: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 录取说明

考生若兼报理论音乐学和应用音乐学两个专业,仅需参加一个专业的笔试及面试,录取时按照总成绩排名及考生志愿分专业。

三、参考材料

《中国音乐通史简编》(孙继南、周柱铨,山东教育出版社)

《西方音乐史略》(李应华,人民音乐出版社)

《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中央音乐学院编, 人民音乐出版社)

中国音乐词典(正编与续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外国音乐辞典(上海音乐出版社)

初中、高中音乐课本中有关音乐常识的章节

中国地图及世界地图

注:具体考试要求及规定详见《附录一》

作曲系

专业(方向):作曲专业、视唱练耳专业

一、作曲专业

(一)初试:专业课面试(按比例算入总分) 【15%】

1. 民歌、戏曲演唱【5%】:不同风格的戏曲或民歌两首(要求有韵味和地方特色) 。

2. 钢琴演奏【10%】:不低于车尔尼 299 程度的练习曲与乐曲各一首。

(二)复试【85%】

1. 专业课笔试(按比例算入总分并划定资格线)【70%】

(1)钢琴曲写作(考试时间 180 分钟)【30%】:按指定主题动机创作一首小型钢琴曲,要求作品与考题相联系,发展起伏得当,高潮处发展明确且充分;

(2)歌曲写作(考试时间 180 分钟)【20%】 :按指定的歌词创作一首带钢琴伴奏的歌曲(曲式、长度、风格不限)。伴奏说明:

·完整伴奏或部分伴奏均可;

·常规伴奏形式,或标示和弦标记、分解和弦音型等

简易形式均可。

(3)和声基础(考试时间 150 分钟)【20%】 :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写作四部和声,程度为自然音体系至离调。

☆ 广东考生无须参加此面试,采用统考声乐、钢琴成绩。

2. 基本乐科(按比例算入总分并划定资格线)【15%】

(1)乐理【5%】;

(2)视唱练耳(笔试与面试)【10%】。

参见《附录三: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二、视唱练耳专业

(一)初试:专业面试【40%】

1. 钢琴演奏【10%】 :

不低于车尔尼 740 程度的练习曲一首、中外乐曲一首。

2. 视唱【30%】

(1)单声部:四升降内大小调(高音、低音混合谱表) ;

(2)两声部弹唱:两升降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或民族调式;弹一声部唱一声部;

(3)带伴奏视唱曲弹唱。

(二)复试:专业笔试【60%】

1. 练耳笔试【40%】

(1)大谱表旋律音程:跨度超过一个八度具体音高听写;

(2)大谱表和声音程:跨度超过一个八度具体音高听写;

(3)和弦:大谱表,四种三和弦、四种七和弦原位、转位

(四声部排列);

(4)和弦连接:大谱表,两升降内的大、小调式。含 D7、SII7、DVII7、DD7、DDVII7 和弦的原、转位,终止四六和弦及变格终止(四声部排列);

(5)单声部旋律:三升降内的变化音、较复杂节奏、近关系转调;

(6)二声部旋律:两升降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或民族调式。

2. 和声基础(考试时间 150 分钟) 【10%】 :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写作四部和声,程度为自然音体系至离调。

3. 乐理【10%】

参见《附录三: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 广东考生无须参加此考试,采用省统考乐理成绩。

三、专业要求

具有良好的音乐听觉能力与视唱能力,能熟练地记写较复杂的单声部、多声部旋律及调内和弦连接,弹唱有相当难度的曲谱,并具有初步的和声知识与作曲技能,具有一定的钢琴演奏及伴奏能力。

注:具体考试要求及规定详见《附录一》

现代音乐系

专业(方向):电子音乐制作专业、影视音乐创作专业、现代器乐演奏专业

一、电子音乐制作专业、影视音乐创作专业

(一)初试:专业综合面试【20%】

1.器乐演奏能力考查(钢琴或其他乐器均可)曲目要求:练习曲、大中型乐曲各一首;

2. 歌曲演唱:演唱歌曲一首,风格不限;

☆ 广东考生无须参加此面试,采用省统考主、副考项成绩。

(二)复试【80%】

1. 专业笔试【55%】

(1)音乐感知听辨【15%】

现场播放音响,完成单项选择题。

(2)音乐分析与写作【40%】

1)分析并标出所给音乐片段的和弦;

2)续写所给的音乐片段,曲式结构不限。

☆ 题型示例请登录我院招生网查询。

2. 基本乐科(按比例算入总分并划定资格线)【25%】

(1)乐理【10%】;

(2)视唱练耳(笔试与面试)【15%】。

参见《附录三: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 录取说明

考生若同时兼报电子音乐制作和影视音乐创作两个专业,仅需参加一个专业的笔试及面试,录取时按照成绩排名及考生志愿分专业。

二、现代器乐演奏专业

专业包括:爵士钢琴,爵士萨克斯,爵士长号,爵士小号,爵士鼓与现代流行打击乐,爵士贝斯(包括电贝斯、古典低音提琴),吉他(包括爵士电吉他、木吉他、古典吉他)。

(一)考试形式

1. 网上报名时,广东省考生须在规定曲目范围内选择初、复试曲目;非广东省考生按要求填写初、复试曲目(亦可在规定曲目范围内选曲),初、复试曲目不得重复。

2. 爵士钢琴、萨克斯、长号、小号、电吉他、贝斯、爵士鼓与现代流行打击乐专业的考生复试所演奏的即兴旋律风格由现场抽签决定;考场播放两遍伴奏音乐,考生须在第二遍播放时跟随伴奏音乐即兴演奏;考场提供参考和弦谱或结构谱,考生可根据乐谱提供的信息即兴演奏。

(二)专业初试

1.爵士钢琴、爵士萨克斯、爵士长号、爵士小号、爵士贝斯、爵士电吉他、木吉他

(1)练习曲一首(曲目自选,爵士钢琴不低于车尔尼 740程度);

(2)乐曲一首(风格不限);

2.爵士鼓与现代流行打击乐

(1)以爵士鼓为主考

1)小军鼓乐曲一首;

2)爵士鼓乐曲一首;

(2)以电颤音琴为主考

1)练习曲一首;

2)乐曲一首(风格不限);

3.古典吉他

(1)演奏三个八度的大小调音阶和琶音各一条;

(2)维拉-洛博斯练习曲或其他高级音乐会练习曲一首(维拉-洛博斯练习曲应在 NO.1, NO.2, NO.3, NO.7, NO.10,NO.11,NO.12 中选择)

(3)自选大、中型乐曲一首。

(三)专业复试

1.古典吉他

(1)自选乐曲一首(大、中型乐曲或协奏曲一个乐章,不得重复初试曲目) ;

(2)巴赫乐曲一首;

(3)音乐作品片段视奏。

2.木吉他

(1)自选大中型乐曲两首(不得重复初试曲目) ;

(2)音乐作品片段视奏。

3.其他专业

(1)自选大、中型乐曲一首(不得重复初试曲目) ;

(2)即兴演奏,现场按要求完成一种音乐风格的演奏;

(3)音乐作品片段视奏。

☆ 即兴演奏范围

(1)音乐风格范围

·爵士钢琴、爵士萨克斯、爵士长号、爵士小号、爵士电吉他专业在以下两种风格抽取一种演奏:① Swing;②Bossa nova;

·爵士鼓与现代流行打击乐、爵士贝斯专业在以下四种风格抽取一种演奏:① Swing;② Shuffle;③ Funk;④ Latin(包括 Bossa nova、Songo、Chacha、Manbo);

(2)即兴和弦范围:大小七和弦、属七和弦、小七和弦。

(四)基本乐科(成绩不计入总分,但划定资格线)

1. 乐理;

2. 视唱练耳(笔试与面试) 。

参见《附录三: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注:具体考试要求及规定详见《附录一》

乐器工艺系

专业(方向):钢琴调修专业、提琴制作专业

一、初试:乐器演奏与专业面试【65%】

(一)乐器演奏【25%】

1. 钢琴调修专业

以钢琴为主试乐器,演奏不低于车尔尼 299 程度的练习曲与乐曲各一首。

☆ 广东考生此项免考,采用省统考钢琴成绩。

2. 提琴制作专业

以提琴为主试乐器,演奏不低于《克莱采尔 KREUTZER:四十二首练习曲》 程度的音阶琶音、 练习曲与乐曲各一首。

(二)乐器工艺专业听力【25%】 :

相关音程听辩、模唱与构唱,相邻半音、 “拍音”听辨(范围在大字组 C 至小字四组 c内)。

(三)其他【15%】

手工艺操作技能(按考试要求,制作简易小手工作品)。

二、复试:基本乐科(按比例计入总分且划定资格线)【35%】

1. 乐理【5%】;

2. 视唱练耳(笔试与面试)【30%】。

参见《附录三: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 凡报考乐器工艺系的考生不得患有耳膜穿孔、慢性中耳炎等影响听觉功能的疾病,专业面试时须提供一份县

(区)级以上医院的电子测听检查报告。

注:具体考试要求及规定详见《附录一》

音乐教育系(非广东省考生)

方向(专业):音乐教育专业

一、初试【70%】

(一)声乐【35%】

1.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填写三首不同的抽签曲目,曲目范围为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和歌剧咏叹调(通俗歌曲除外)。

2. 考生背谱演唱歌曲一首,曲目由电脑现场抽签决定。

3. 歌剧咏叹调须原文演唱,不可移调;其他歌曲可升降调。

4. 考试统一采用考场配备的钢琴伴奏,考生须提供钢琴伴奏五线谱,不得自带伴奏或伴奏 CD。

(二)钢琴【35%】

1.钢琴为主考项:弹奏两首作品,背谱弹奏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曲目自选;视谱弹奏车尔尼练习曲一首,曲目由电脑现场抽签决定。注意:

(1)车尔尼练习曲的考试抽签曲目分两个级别组,考生根据自己的钢琴程度从中选择一组,并在网上报名时自行填写,考试时将从所选级别组曲目中抽签决定,考生须自备所选级别组的全部曲谱。

(2)两个级别组分别是:

第一组:车尔尼 299 练习曲第 15、19、29、33 首。

第二组:车尔尼 740 练习曲第 16、23、31、44 首。

2.钢琴为副考项:背谱弹奏一首作品,曲目自选,范围为奏鸣曲快板乐章、乐曲和练习曲。

☆ 主副考练习曲的弹奏速度应接近原谱的速度,反复记号不用反复弹奏。

☆ 可展示器乐演奏能力,所得分数只作参考,不算入总分。

二、复试:基本乐科(按比例算入总分并划定资格线)【30%】

1. 乐理【10%】;

2. 视唱练耳(笔试与面试)【20%】。

参见《附录三: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注:具体考试要求及规定详见《附录一》

艺术管理系

专业(方向):社会音乐管理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艺术管理专业,面向广东省招生

一、社会音乐管理专业

(一)招生对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的艺术类考生均可报考。

★ 广东省考生仅需参加省统考,需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

(二)考试内容

1. 初试:专业面试【85%】声乐、钢琴可任选其中一项:

·声乐(同音乐教育系)

·钢琴(同音乐教育系钢琴主考项)

☆ 可展示器乐演奏能力,所得分数只作参考,不算入总分。

2.复试:基本乐科(按比例算入总分并划定资格线)【15%】

(1)乐理【5%】;

(2)视唱练耳(笔试与面试)【10%】。参见《附录三: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注:具体考试要求及规定详见《附录一》

二、艺术管理专业

(一)报考条件

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广东省普通类 (文科或理科) 二本 A 线者,

并符合下列专业条件之一:

1. 获得 2014 年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山大学或华南理工大学艺术特长生资格的声乐、钢琴或器乐类广东省考生;

2. 获得 2014 年“广东省普通高考音乐术科统考合格证” ;

3. 参加我院组织的 “艺术管理专业面试” , 且成绩为 “合格” 。

(二)网上报名、缴费时间

报名、缴费时间:2014 年 2 月 17 日—6 月 30 日

★ 报 考 此 专 业 的 所 有 考 生 均 需 登 陆 我 院 招 生 网(www.xhzsb.com)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艺术特长生须在 6 月 30 日前提交通知书至我院招生办(验原件,交复印件)。

(三)录取原则

专业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广东省普通类(文科或理科)二本 A 线者,我院将在广东省招生办投出的档案中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四)专业面试考试时间及内容:

1. 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14 年 6 月下旬,具体时间请留意招生网公布的信息。

(2)考试地点: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排练楼二楼

★ 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签名确认的《报名信息表》

参加考试。

2. 考试内容

(1)音乐素质测试:

可从声乐、钢琴、器乐中选择一至两项,网上报名时,每项均需填写两首不同的抽签曲目;考试时曲目由电脑现场抽签决定。

1)声乐

· 背谱演唱歌曲一首, 范围不限 (流行、 原生态歌曲除外) 。

·考试统一采用考场配备的钢琴伴奏,考生须提供钢琴伴

奏五线谱,不得自带伴奏或伴奏 CD。

2)钢琴

·背谱演奏作品一首。

3)器乐

·考生采用无伴奏方式背谱演奏乐曲一首;

·规定乐器种类为我院管弦系、民乐系各乐种及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

打击乐考生必须选择下列组合之一参加考试:

A.小军鼓与马林巴; B.小军鼓与爵士鼓; C.小军鼓与排鼓。

(2)视唱面试

视谱演唱无升、降简单旋律一条。视唱旋律由考试现场提供,考生可选择五线谱或简谱。

★ 专业合格名单将于 6 月 30 日左右在我院招生网公布。

钢琴系

一、主科考试形式与内容

(一)考试形式

1. 网上报名时,广东省考生在规定曲目范围内选择初、复试的抽签曲目;非广东省考生须按要求填写初、复试抽签曲目(亦可在规定曲目范围内选曲),所报曲目必须为公开发表的钢琴独奏曲,且不得重复。

2. 初、复试的具体考试曲目由电脑现场抽签决定。

3. 考生必须背谱演奏,否则将取消考试成绩。

(二)初试内容【50%】

1. 巴赫平均律前奏曲与赋格一套;

2. 肖邦练习曲一首 (OP10NO.3, OP10NO.6, OP25NO.7 除外);

3. 高级音乐会练习曲一首(选自莫什科夫斯基、李斯特、德彪西、拉赫玛尼诺夫、斯克里亚宾、斯特拉文斯基、普罗科菲耶夫、利盖蒂作品)。

(三)复试内容(不得重复初试曲目)【50%】

1. 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选自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柏特作品);

2. 除巴洛克和古典风格以外的作品一首。

☆ 复试时,必须按上述曲目顺序演奏。

二、基本乐科(成绩不计入总分,但划定资格线)

1. 乐理;

2. 视唱练耳(笔试与面试)。参见《附录三: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注:具体考试要求及规定详见《附录一》

声乐系

一、主科考试形式与内容

(一)考试形式

1. 网上报名时,广东省考生须在规定曲目范围内任选四首抽签曲目;非广东省考生按要求填写四首不同的抽签曲目(亦可在规定曲目范围内选曲)。

2. 初、复试的具体考试曲目由电脑现场抽签决定。

3. 曲目类型:中外歌剧咏叹调、中外艺术歌曲、中国创作歌曲(通俗歌曲除外)。考生备考的四首曲目须为两首中国歌曲、两首外国歌曲。

4. 歌剧咏叹调须原文演唱,不可移调;其他歌曲可升降调。

5. 考场配备钢琴伴奏,考生须提供钢琴伴奏五线谱,亦可自带钢琴伴奏。

6. 考试时女生不化浓妆,不穿演出服,不穿鞋跟超过 5 厘米以上的高跟鞋。

(二)初试内容:背谱演唱歌曲一首。

(三)复试内容:背谱演唱歌曲两首。

二、基本乐科(成绩不计入总分,但划定资格线)

1. 乐理;

2. 视唱练耳(笔试与面试)。参见《附录三: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三、专业要求

1. 身高要求:女生 1.6 米以上,男生 1.7 米以上(专业成绩优异者,身高要求可适当放宽)。

2. 只招收美声唱法考生。

注:具体考试要求及规定详见《附录一》

民族声乐系

一、主科考试形式与内容

(一)考试形式

1. 网上报名时,广东省考生须在规定曲目范围内任选四首抽签曲目;非广东省考生按要求填写四首不同的抽签曲目(亦可在规定曲目范围内选曲)。

2. 初、复试的具体考试曲目由电脑现场抽签决定。

3. 曲目类型:民歌(包括改编民歌)、中国艺术歌曲、创作歌曲(通俗歌曲除外)、中国歌剧咏叹调(女中音声部和男中低音声部可选唱外国歌剧咏叹调)。

(1)考生备考的四首曲目中,其中必须包含一首民歌(包括改编民歌)、一首中国歌剧咏叹调(女中音声部和男中低音声部可选唱外国歌剧咏叹调);

(2)歌剧咏叹调原文演唱,不可移调;其他歌曲可升降调。

4. 考场配备钢琴伴奏,考生须提供钢琴伴奏谱,亦可自带

钢琴伴奏。

(二)初试内容:背谱演唱歌曲一首。

(三)复试内容:背谱演唱歌曲两首。

二、基本乐科(成绩不计入总分,但划定资格线)

1.乐理;

2.视唱练耳(笔试与面试)。

参见《附录三: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三、专业要求

1. 身高要求:女生 1.6 米以上,男生 1.7 米以上(专业成绩优异者,身高要求可适当放宽)。

2. 招收女高音、女中音、男高音及男中低音声部。

注:具体考试要求及规定详见《附录一》。

管弦系

一、主科考试形式与内容

(一)考试形式

1. 网上报名时,广东省考生须填写初、复试曲目(复试曲目须在规定曲目范围内选择) ;非广东省考生按要求填写初、复试曲目(亦可在规定曲目范围内选曲)。

2. 复试必须采用钢琴伴奏形式(打击乐除外),考生须自带钢琴伴奏(不可自带伴奏 CD),考场不配备钢琴伴奏。

3. 打击乐考生必须选择下列组合之一参加考试:

A. 小军鼓与爵士鼓或定音鼓;B. 小军鼓与马林巴。

☆ 广东省考生规定曲目范围包含星海音乐学院规定曲目及中央音乐学院规定曲目。

(二)初试内容

1. 小提琴专业(方向)

(1)单、双音阶各一套(包括三个八度的音阶、七种琶音、级进分奏及半音阶,三、六、八度双音阶,换指八度双音阶,十度双音阶);

(2)罗德以上程度的不同性质的练习曲各一首;

(3)巴赫无伴奏奏鸣曲与组曲中的任意一段;

(4)标准协奏曲的第一乐章或第三乐章。

2. 中提琴专业(方向)

(1)三个八度的音阶和七种琶音一条,两个八度换把的三、

六、八度双音音阶一条;

(2)克鲁采尔、卡班诺里以上程度不同性质练习曲各一首;

(3)大、中型协奏曲第一或第三乐章;

(4)巴赫《大提琴无伴奏奏鸣曲》(改编中提琴版)两首,或音乐会乐曲一首。

3. 大提琴专业(方向)

(1)四个八度的音阶和七种琶音一条,三个八度换把的三、

六、八度双音音阶一条;

(2)《大提琴练习曲 170 首》第三册或波帕尔高级练习曲一首;

(3)巴赫《大提琴无伴奏组曲》中前奏曲或萨拉班德舞曲任选一首;

(4)大型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三乐章。

4. 低音提琴专业(方向)三个八度的音阶和两种琶音,练习曲、协奏曲的要求与大提琴相同。

5. 管乐各专业(方向)

(1)演奏两个八度以上的大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条,小调只演奏和声小调 (用连音、 断音两种奏法, 速度 =108) ;

(2)音乐性、技巧性练习曲各一首;

6. 打击乐专业(方向)

(1)小军鼓与爵士鼓

1) 小军鼓基本功演奏;

2) 演奏小军鼓无伴奏独奏短曲一首,采用对称鼓棒握法或传统鼓槌握法;

3) 用定音鼓、爵士鼓或中国鼓演奏无伴奏独奏短曲一首;

4) 使用钢琴演奏无伴奏独奏乐曲一首;

5) 乐队困难片段测试,使用小军鼓或爵士鼓演奏。如:“Scheherazade(Rimsky Korsakov 作曲)”、“WestSide Story (Bernstein 作曲) ”。

(2)小军鼓与马林巴

1) 马林巴以抽签形式演奏音阶(两个八度以上)、琶音(三个八度以上)及其关系大小调一套;

2) 演奏小军鼓无伴奏独奏短曲一首,采用对称鼓棒握法或传统鼓槌握法;

3) 采用定音鼓、爵士鼓或中国鼓演奏无伴奏独奏短曲一首;

4) 选择马林巴或木琴演奏无伴奏独奏乐曲一首,可使用四支槌棒或两只槌棒演奏;

5) 乐队困难片段测试, 使用木琴或小军鼓演奏。 如: “Porgyand Bess (Gershwin 作曲) ”、“Scheherazade (RimskyKorsakov 作曲) ”。

(三)复试内容

1. 打击乐专业(方向)

(1)小军鼓与爵士鼓

1)演奏小军鼓无伴奏独奏短曲一首,采用对称鼓棒握法或传统鼓槌握法;

2)演奏爵士鼓独奏短曲一首;

3)小军鼓与爵士鼓视奏。

(2)小军鼓与马林巴

1)演奏小军鼓无伴奏独奏短曲一首,采用对称鼓棒握法或传统鼓槌握法;

2)选择马林巴或木琴演奏无伴奏独奏乐曲一首,可使用四

支槌棒或两只槌棒演奏;

3)小军鼓与马林巴视奏。

2. 其它专业(方向)大、中型乐曲一首或协奏曲一个乐章。

二、基本乐科(成绩不计入总分,但划定资格线)

1. 乐理;

2. 视唱练耳(笔试与面试)。参见《附录三: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注:具体考试要求及规定详见《附录一》

民乐系

一、主科考试形式与内容

(一)考试形式

1. 网上报名时,广东省考生须在规定曲目范围内选择初、复试曲目;非广东省考生按要求填写初、复试曲目(亦可在规定曲目范围内选曲),如考生报考大阮专业(方向),报考曲目中须含有一首中阮曲目。

2. 初、复试所填报的曲目均不得重复。

3. 免初试考生,考试曲目从初、复试曲目中电脑抽签决定。

4. 考生须采用无伴奏方式背谱演奏,否则将取消考试成绩。

☆ 广东省考生规定曲目范围包含星海音乐学院规定曲目及中央音乐学院规定曲目。

(二)初试内容

1. 打击乐专业(方向)演奏小军鼓及中国民族鼓类乐曲各一首。

2. 其余各专业(方向)演奏练习曲及乐曲各一首。

☆ 唢呐专业 (方向): 如考生加试加键唢呐演奏可酌情加分。

(三)复试内容

1. 打击乐专业(方向)

(1)演奏木琴乐曲一首;

(2)演奏中国民族鼓类乐曲一首。

2. 其余各专业(方向) :演奏乐曲一首。

二、基本乐科(成绩不计入总分,但划定资格线)

1. 乐理;

2. 视唱练耳(笔试与面试)。

参见《附录三: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注:具体考试要求及规定详见《附录一》

流行音乐系

专业(方向):流行音乐演唱专业、电子键盘演奏专业

一、主科考试形式与内容

(一)流行音乐演唱专业

1. 考试形式

(1) 网上报名时,广东省考生须在规定曲目范围内任选四首不同的抽签曲目;非广东省考生按要求填写四首不同的抽签曲目(亦可在规定曲目范围内选曲) 。

(2) 初、复试的具体考试曲目由电脑现场抽签决定。

(3) 报考流行音乐演唱专业的广东省考生须在招生网下载规定曲目伴奏音频,如选考无伴奏音频的音乐剧曲目自带钢琴伴奏。

(4) 曲目类型:流行歌曲、音乐剧作品。

(5) 考生提供的考试伴奏光盘仅限 CD(WAV)格式(光盘内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音响),光盘曲目顺序须与网报所填一致,并附上序号目录。考试时如遇伴奏光盘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

2. 初试内容:背谱演唱歌曲一首。

3. 复试内容:背谱演唱歌曲两首。

4. 专业要求

身高要求:女生 1.6 米以上,男生 1.7 米以上(专业成绩

优秀者,身高要求可适当放宽) 。

(二)电子键盘演奏专业

1. 应试乐器种类:双排键电子琴或钢琴。

2. 考试形式:

(1)网上报名时,广东省考生须在规定曲目范围内选择初、复考试曲目;非广东省考生按要求填写考试曲目(亦可在规定曲目范围内选曲) 。

(2)初、复试的曲目均不得重复。

(3)考生必须背谱演奏,否则将取消考试成绩。

3.考试内容

(1)以双排键电子琴应试内容:

1)初试内容 【50%】

·巴赫管风琴作品一首;

·练习曲一首(不低于车尔尼 740 程度);

·管弦乐作品一首。

2)复试内容 【50%】

·中国作品一首;

·现代乐曲一首;­ 26 ­

·旋律即兴编配一条(16 小节以上,具体测试旋律由考

场现场提供)。

(2)以钢琴应试内容:

1)初试内容 【50%】

·练习曲一首(不低于车尔尼 740 程度);

·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

·自选乐曲一首;

☆ 广东省统考钢琴主考项 82 分(含 82 分)以上者免初试。

2)复试内容 【50%】 (不得重复初试曲目)

·练习曲一首(不低于车尔尼 740 程度);

·自选乐曲一首;

·旋律即兴编配一条(16 小节以上,具体测试旋律由考场现场提供)。

☆ 电子键盘演奏专业初、复试均不得使用音序器播放打击乐以外的内录声部。

二、基本乐科(成绩不计入总分,但划定资格线)

1. 乐理;

2. 视唱练耳(笔试与面试)。参见《附录三: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注:具体考试要求及规定详见《附录一》

舞蹈系

专业(方向):舞蹈表演与教育专业、舞蹈与音乐专业、

一、主科考试内容

(一)舞蹈表演与教育专业

1. 初试内容

(1) 表演舞台舞蹈片段或舞蹈组合 2 分钟(自备伴奏 CD“WAV”格式光盘);

(2)舞蹈基本条件测试:肢体软开度,弹跳能力。

2. 复试内容【100%】

(1) 表演舞台舞蹈片段或舞蹈组合 2 分钟(自备伴奏 CD“WAV”格式光盘);

(2)测试技巧组合(跳、转、翻),控制能力及舞蹈模仿等;

(3)即兴表演。

☆ 该专业以舞蹈专业中等学校毕业生为主。

(二)舞蹈与音乐专业

1. 初试内容

考试内容同“舞蹈表演与教育专业”初试。

2. 复试内容

(1)舞蹈专业测试【65%】

1) 表演舞台舞蹈片段或舞蹈组合 2 分钟(自备伴奏 CD“WAV”格式光盘);

2)测试肢体的控制能力及舞蹈动作模仿等。

(2)音乐素质测试【25%】音乐特长展示:声乐、钢琴、器乐任选一项,不可兼报;

注意:

·背谱演唱(奏)歌曲(作品)一首,曲目自选。

·声乐曲目流行、原生态歌曲除外,考试统一采用考场配备的钢琴伴奏,考生须提供钢琴伴奏五线谱,不得自带

伴奏或伴奏 CD。

· 乐器种类为我院管弦系、 民乐系各乐种及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考试时一律采用无伴奏演奏,考生不可自带伴奏或伴奏 CD。

3.基本乐科(按比例算入总分并划定资格线)【10%】

(1)乐理【4%】 ;

(2)视唱练耳(笔试与面试) 【6%】 。

参见《附录三: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二、专业要求

1. 应试舞种为中国古典舞、中国民间舞、当代舞、芭蕾舞、现代舞。

2. 身高要求:女生 1.6 米以上,男生 1.7 米以上(专业成绩优异者,身高要求可适当放宽)。

☆ 舞蹈专业考试时,考生不得佩戴任何头饰、配饰等装饰物;须自备练功服,不得穿演出服。

女生:黑色长袖芭蕾连体衣(表演舞蹈时可加穿黑色长练功裤);男生:紧身白色短袖衣,黑色长裤。

☆ 如表演民间舞剧目只能穿课堂训练的民间舞服,规定在红、蓝、白之中选其一。

☆ 光盘内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音响。

注:具体考试要求及规定详见《附录一》

指挥专业

专业(方向):乐队指挥、合唱指挥方向

一、初试:专业课面试【60%】

(一)指挥【30%】

1. 乐队指挥专业

(1)背谱指挥自选不同风格的管弦乐曲(乐章)两首;

(2)指挥指定乐曲一首。

2. 合唱指挥专业

(1)背谱指挥自选不同风格的合唱曲两首;

(2)指挥指定合唱作品片段;

(3)演唱艺术歌曲:中国作品、外国作品各一首。

☆ 考生指挥双钢琴代替乐队或合唱队(考生须提前一周交印刷版双钢琴谱至招生办,一式两份)。

(二)乐器演奏(钢琴演奏或其它乐器演奏)【15%】

1. 钢琴演奏

演奏三首三种不同时期不同体裁的作品,乐曲应为具有一定程度的中大型乐曲。

2. 其它乐器演奏

(1)演奏三首三种不同时期不同体裁的作品,乐曲应为具有一定程度的中大型乐曲;

(2)演奏钢琴作品一首(程度不限)。

(三)视练面试及理论问答【15%】

1.视唱新谱:三个升降号以内视唱曲一首;

2. 听音:单音,双音,三和弦及七和弦;

3. 现场提问关于音乐理论、音乐史的问题:西方音乐史中巴洛克时期至 20 世纪期间交响乐发展知识,包括主要作曲家创作特点与基本常识。

二、复试【40%】

(一)专业课基础课笔试【20%】

和声基础(考试时间 180 分钟):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写作四部和声,程度为自然音体系至离调。

(二)基本乐科(按比例算入总分并划定资格线)【20%】

1.乐理【5%】

2. 视唱练耳(笔试)【15%】。

参见《附录三: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注:具体考试要求及规定详见《附录一》

附录三: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视唱练耳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一、考试目的

(一)视唱练耳是考生的必考项。

(二)通过对音乐听觉能力、视唱能力和音乐记忆力的测试,鉴定考生是否具备学习音乐的必备条件。

二、考试内容

(一)笔试部分【75%】

1. 选择题

音高限定在调号为一个升、降号的调性范围内。

(1)音组:分解和弦及多音音组。和弦限定在原、转位的

大三、小三、减三和弦及大小七、小小七和弦的范围内;多音音组含变化音级。

(2)音阶:自然、和声、旋律三种大、小调式和中国民族五声调式。

(3)和声音程:八度以内的自然音程。

(4)和弦:大三、小三、减三和弦原、转位以及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

(5)旋律:单声部。调式限定在自然、和声、旋律三种大、小调式和中国民族五声性调式(可含调式变音)的范围内。节拍为 2/4、3/4、4/4、3/8、6/8 拍;节奏为常用节奏型。

2.听写题

调性范围:一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三种大小调式和中国民族五声性调式。

(1)单音:相邻音为单音程。

(2)和声音程连接:调内自然音程及其性质。

(3)单个和弦:大三、小三、减三和弦原、转位及性质;大小七、小小七和弦的原位及性质。

(4)节奏:节拍为 2/4、3/4、3/8 拍,长度为 4 至 8 小节;节奏为常用节奏型。

(5)旋律:单声部(可含调式变音)。节拍为 2/4、3/4、4/4、3/8、6/8 拍,长度为 4 至 8 小节;节奏为常用节奏型。

(二)面试部分【25%】

视唱题:单声部旋律一首(五线谱)。

☆ 范围:调号为一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大、小调式,和声、旋律小调式及中国民族五声性调式, 含调式变音; 节拍为2/4、3/4、4/4 拍;节奏为常用节奏型。

三、考试形式

(一)笔试部分

考生按试题各部分要求,采用听记(听写)方式,完成播放音响给出的考试题。

1. 选择题:根据播放的试题内容,按照题目要求选择正确答案。每小题连续播放三遍。

2. 听写题:在空白小节处填写没有被记录的播放内容,其中和声音程、和弦要求写出其名称。

(1)单音:连续播放两遍,每遍前给出标准音。

(2)和声音程连接:连续播放三遍,每遍前给出标准音。

(3)单个和弦:每个分别播放三遍,第一遍前给出标准音。

(4)节奏:每条播放一至三遍。

(5)旋律:每条播放一至五遍。

(二)面试部分

1. 现场面试,考生视唱旋律一首,视谱即唱(无准备时间)。

2. 视唱题由考场给出。当主考老师在钢琴上弹出旋律的第一个音后,考生必须马上按照试题要求,唱名清晰地划拍视唱,不得发出击拍声。

四、试卷结构和评分标准

(一)试卷结构(满分 100 分)

1. 笔试部分满分 75 分,其中听音选择题约占 30%,听音填写题约占 70%。考试时间为 30 分钟。

2. 面试部分满分 25 分,只能视唱五线谱。

(二)评分标准

1. 笔试部分:要求用五线谱记谱。

2. 面试部分:不限定唱名法。主要依据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四个方面进行评分。具体标准:

(1)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均为优良者按满分的 95%左右给分。

(2)音准、节奏正确、视唱完整流畅,音乐表现一般的按满分的 85%左右给分。

(3)音准、节奏正确、视唱不够完整流畅,无音乐表现的按满分的 75%左右给分。

(4)音准、节奏基本正确、视唱不够完整流畅,无音乐表现的按满分的 65%左右给分。

(5)音准、节奏不正确的,不能及格,根据实际情况按满分的 5%-59%给分。

(6)不识谱、不能视唱的不给分。

五、题型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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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理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一、考试目的

(一)乐理是考生的必考项。

(二)通过测试考生所掌握的音乐基础知识及其运用音乐基本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鉴定考生是否具备进入高等院校音乐专业学习所必备的音乐理论基础。

二、考试内容

(一)音律与记谱法【30%】

1. 音与音高:音列、音级及其分组等。

2. 音律:十二平均律、五度相生律、纯律;半音、全音、等音等。

3. 音符与谱表:各种音符与休止符(含简谱);谱表谱号等。

4. 节奏节拍:各种节奏、节拍及其音值组合法。

5. 音乐术语和标记:常用的省略记号、演奏法记号、速度及力度标记、装饰音和术语等。

6. 译谱:五线谱与简谱的互译。

(二)音程与和弦【25%】

1. 音程:原位及其转位的单音程、复音程;自然音程、变化音程;协和音程、不协和音程;等音程。

2. 和弦:原位及其转位的三和弦、七和弦;等和弦。

(三)调式与调性【45%】

1. 调式:自然、和声、旋律三种大、小调式和中国民族。

2. 调的关系:关系大小调、同宫系统各调、同主音调和等音调。

3. 音程及和弦:自然大、小调式;和声大、小调式。

4. 调式变音与半音阶:调式变音;调式半音阶。

三、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考试时间 90 分钟。试卷满分100 分,其中选择题和非选择题各约占 50%。

四、题型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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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四:舞蹈与音乐专业基本乐科考试大纲视唱练耳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一、考试目的

(一)视唱练耳是考生的必考项。

(二)通过对音乐听觉能力、视唱能力和音乐记忆力的测试,鉴定考生是否具备学习音乐的必备条件。

二、考试内容

(一)笔试部分【50%】

听写题:调性范围为无升降的自然、和声、旋律三种大小调式和中国民族五声性调式。

① 单音及音组:相邻音为单音程。

② 和声音程:调内自然音程及其性质。

③ 单个和弦:大三、小三、减三和弦原、转位及性质;大小七、小小七和弦的原位及性质。

④ 节奏:节拍为 2/4、3/4、3/8 拍子,长度为 4 至 8 小节;节奏为常用节奏型。

⑤ 旋律:单声部(可含调式变音)。节拍为 2/4、3/4、4/4、3/8、6/8 拍子,长度为 4 至 8 小节;节奏为常用节奏型。

(二) 面试部分【50%】

视唱题:单声部旋律一首(五线谱)。

☆ 范围:调号为无升降的自然大、小调式,和声、旋律小调式及中国民族五声性调式,含调式变音;节拍为 2/4、3/4 和 4/4 拍子;节奏为常用节奏型。

三、考试形式

(一)笔试部分

考生在四个选项中选择出正确答案。

① 单音或音组

② 和声音程

③ 单个和弦

④ 节奏

⑤ 旋律

(二)面试部分

现场面试,考生视唱旋律一首,视谱即唱(无准备时间)。

乐理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一、考试目的

(一)乐理是考生的必考项。

(二)通过测试考生所掌握的音乐基础知识及其运用音乐基本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鉴定考生是否具备进入高等院校音乐专业学习所必备的音乐理论基础。

二、考试内容

(一)音律与记谱法【30%】

1.音与音高:音列、音级及其分组等。

2.音律:十二平均律;五度相生律;纯律;半音、全音、等音等。

3.音符与谱表:各种音符与休止符(含简谱);谱表谱号等。

4.节奏节拍:各种节拍及其音值组合法。

5.术语和标记:常用的省略记号、演奏法记号、速度及力度标记、装饰音和术语等。

(二)音程与和弦【40%】

1.音程:单音程、复音程原位及其转位;自然音程、变化音程;协和音程、不协和音程;等音程。

2.和弦:三和弦、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等和弦。

(三)调与调式【30%】

调式:自然、和声、旋律三种大、小调式和中国民族五声性调式

三、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试卷满分 100 分,考试时间 60分钟。

四、主要参考书目

《音乐理论基础》 (李重光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基本乐理教程》 (童忠良著,上海音乐出版社)

五、题型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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